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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山区 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3-03-05  来源:县法院

   一直战斗在基层法庭,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审判员,从一般干部成长为一名中层干部,一路上倾注着他辛勤的汗水。十几年来,他审理和执行的20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因裁判不公、执行不力、服务态度不好等而被案件当事人投诉,且无一起上访事件发生,营造了领导放心、群众贴心、同事安心的工作局面,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了有机的统 一。他,就是团陂人民法庭庭长李登宇。

    李登宇同志总是以一名共产党员对人民重托的强烈责任感,心系百姓、情系群众、公正执法、文明司法,在平凡的审判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行为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的人生意义,彰显了一名人民法官应有的良知和情怀。先后多次被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调解能手,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多次被县委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所在的团陂法庭两次被上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12年李登宇被评为全县首届道德模范候选人,作为黄冈市法院系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及落实推进政法系统“六大工程”先进事迹巡回宣讲团成员在全市法院系统巡回演讲,最近,被省人社厅、省高院联合表彰为“2011-2012年度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法官”。
情系基层,扎根基层炼毅力

    1997年7月,组织安排李登宇到基层法庭工作时,他毫不犹豫地接受挑选,这一干就是整整15年。十几来他先后在兰溪法庭、汪岗法庭、团陂法庭工作。2009年通过竞争上岗,被法院党组指派到团陂法庭担任庭长。、

     团陂法庭的面积大且道路差,硬件设施在全县的基层法庭里也是最差,人们形容法庭为“夏天是蒸笼,冬天是风箱”。院党组安排李登宇到团陂法庭工作,他没有拒绝,因为他深知,越是艰苦的地方越能磨炼人,就如他在竞职演讲中说:“法庭条件艰苦,我体会很深,但法庭的事业,需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实现人生价值,展示综合能力的平台”。他愉快的接受了党组织的安排,全身心地扎根基层。

     李登宇把自己深深地融入到这一方水土之中,在乡间崎岖的山路,在田间地头都有他带头忙碌的身影;从骑自行车到骑摩托车,从坐手扶拖拉机到乘乡间面的,都有他洒下的一路汗水。经过一段时间的熟悉,他对村容垸貌了如指掌,他对民情民风如数家珍。因为他认认真真,兢兢业业,总是穿着朴素,用朴实的话语去化解纠纷,山区的群众称他是“山区法官”;因为他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案件来了路程最远的村子也要去,“骨头”案件最难的也要“啃下”,法庭的同事称他是“拼命庭长”。
为了改善法庭的办公住宿条件,树立法庭形象,为法庭干警营造一个较好的办公环境,李登宇积极联系当地党委、政府,上上下五的跑手续,找地块,经过大量的工作,终于办齐

     法庭征地及建设手续。2010年10月法庭新办公楼破土动工,为能早日建成这座能便利群众诉讼,体现法律形象的现代化法庭办公楼,他总要在上班前和下班后到工地上督促工期,检验质量,为法庭建设默默贡献着力量,从来没有说过一声累,因为他已经把深情与山区法庭紧密相连。现在一座雄伟庄严、环境优美的法庭办公楼已经投入使用。2011年度,团陂法庭办结案数量亦然在浠水法院基层法庭中名列第一,真正做到了法庭建设与审判工作齐头并进。
情系百姓,司法为民践理念

     在李登宇看来,司法为民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又不让矛盾激化。去年5月,一对在巴西经商的夫妻想要离婚,如若回国办理,高额的路费无疑给当事人增加极大的诉讼成本,他经向院领导请示同意后,决定运用网络视频开庭。在视频中,双方当事人及作为委托代理人的亲属交叉确认身份后,开庭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后通过法庭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再让当事人通过传真对协议签字确认。方便快捷圆满地办结了该案。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大量的费用和时间,人民网、新华网、搜狐网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2009年12月,李登宇在承办团陂镇鸡鸣尖村的王某指控王某某故意伤害的刑事自诉案件时,了解到二位当事人相邻而居,且均年逾七旬,双方仅仅因饲养家禽发生纠纷而大打出手,王某某将王某的头部用锄头挖破,法医鉴定结论为轻伤。案件既要顺利审结,又要让两位老人心服口服,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光从村里走下山就要一个多小时,还要再转车到法庭,为方便老人诉讼,李登宇不顾路途遥远,驱车往返镇、村近十余趟,苦口婆心地做两位老人的工作。但两位老人相当固执,都只认自己的理,一个认为对方堵路有错不同意赔偿,一方认为对方伤人应负刑责,还要赔偿损失及误工费1万6千元,坚决也不同意调解。其实这个案件事实很清楚,如果判决法官省心省力。但农村有句俗语“一代官司三世仇”,如果简单判决,相邻而居的两家人就会结下仇恨,所以李登宇决定还是要调解的方式解决两家的问题,绝不能案结事未了。他想到年轻人思想要开化些,所以想要通过两位老人子女来做老人的思想工作。当得知到两位老人外出务工的子女在农历年前回到家中的消息时,他带着干警在漫天飞雪的农历腊月二十九,走一步,滑一步,顶着漫天的雪花,走了两个多小时来才到当事人家中。当两家的当事人看到满身披着雪花的法官时,他们惊呆了,大雪封山,根本没人会此时上山,并且那天是大年二十九,就是法官也要过个年啊!两家人都很感动。李登宇就与两位老人的子女反复沟通,讲法析理,先做通了年轻人的思想工作,再由年轻人做父母的工作,因势利导,终于达成了由某某老人向王某赔礼道歉、赔偿其各项费用四千元,王某撤回对王某某刑事指控的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在李登宇的带领下,当两位老人久违的手紧紧握在一起的时候,在场的人都流下了高兴的眼泪。

     今年4月,李登宇在承办曹畈村王某之子与某学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时,了解到孩子在学校不慎被他人致伤而造成左手行动不便,他一方面到学校做校方的工作,一方面亲自带头为孩子募捐,在他的感召下,校方尽最大的努力调结了案件。近几年来,李登宇承办的200余件涉及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类型案件,80%以上都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化解了数次群体闹事事件,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情系事业,公平正义谱新篇

    把工作当作事业来干,这简短而又精炼的话语,是李登宇在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真实写照。他崇尚公平,在审理、执行案件中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审判程序、审理流程办案,绝不马虎敷衍;他追求正义,无论当事人的文化程度高低,无论当事人的家境殷实与否,他都一视同仁,案件让胜者赢得堂堂正正,让败者输得心服口服。团陂街道蔡某与姚某的一起债务纠纷执行积案,长达7年因姚某下落不明未果,去年底在法院集中执行活动中,李登宇接手案件后,了解到姚某在街道有一处门面租他人使用,他便多途径地联系上了姚某的妻子,劝其做姚某的工作,及时履行义务,并动员戴某适当地减少债务利息,在他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2011年5月,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洪某,因急需钱治病,而被执行人李某为躲避执行,跑到武汉打工失去音讯,其家中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能使当事人能早日拿到钱进行治疗,李登宇通过大量的工作,终于打听到了李某在武汉大东门附近居住,为了能让案件顺利执行和能让权利人掌握李某的实际情况,李登宇和法庭干警一起带着洪某一同武汉寻找被执行人,由于只知道大致位置,而大东门一带外来人口非常多,出租房不计其数,而很多人并没有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他们一行人,在有出租房的地方到处打听,他们到武汉时是上午11点,一直到晚上七点,偶然问到一位本地的老乡,才打听到了被执行人的住处。他们到那里时,已是晚上八点多了,但被执行人并没有回来,为了能找到被执行人,如是他和法庭干警就守候在被执行人家附近,从中午到晚上,他们一行人就自己掏钱在附近的小摊上吃了碗热干面,并给一起来的权利人也买了一份。晚上九点多,被执行人终于回家了,当他看到出现在面前的法庭干警和权利人时,非常吃惊,因为他并没有向团陂人透露他的住处,法庭干警对其宣传法律和作了很长时间的思想工作,并告诉他,如不马上给付部分钱让洪某做手术,如果以后的损失变大了,将面临更大的赔偿责任。面对着寻找了他一天的干警和伤情急需做手术的洪某,最后李某向承包工程的老板借了两万元现金,并承诺了余款的支付时间。当权利人拿到两万元钱后,一定要请辛苦了一天的干警吃顿饭,他们没有接受,而是要洪某把钱拿回去赶快做手术。洪某哭了,哽咽着说,太感谢你们了,我也没有什么报达的,我相信老天一定会保佑你们这些好人的。

     一摞摞案卷,凝集了李登宇的心血,在基层法庭工作的十余年里,他承办的审理案件无一件冤、假、错案,承办的执行案件无一件因执行不当而引发当事人的投诉。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他尝试推行了“开庭执行”办法,即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要求被执行人填写财产申报清单,然后组织申请和被执行双方当庭予以核对,调动了申请执行人举证和配合法院执行的积极性,该方法在法院得到了推广。他已经把深情与事业紧密相连。
情系青春,满腔豪情踏征程

    “人生的价值不在于索取,而在于奉献”,这是李登宇的座佑铭。从一个初到基层法庭工作的青年小伙,到如今的白发悄然爬上发稍,李登宇在用青春作证,无愧于壮丽的青春时代。公正是法律的灵魂,是法官的生命。李登宇在审判工作中始终遵循这一原则。他认为,新时代的法官不仅要求要有吃苦奉献精神还要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只有良好的愿望,没有过硬的素质,就不能驾驭纷繁复杂的案件。他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充实自己,在繁重的工作之余,他报考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为不影响工作,他总是休息时间找导师请教,利用节假日到图书馆查阅资料,撰写论文,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为更好地审理案件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他还注意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先后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了数篇调研文章。

    凭着厚实的理论功底和娴熟的办案技巧,多年来,他在审判岗位上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立下誓言:钻研审判业务,不办错案;排除人情干扰,不办人情案;谨防物质利诱,不办金钱案。去年9月份,李登宇在承办团陂高中两名学生因打架诱发其中一名学生患精神疾病,患病学生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后,对方学生的家长来到法庭,趁人少的时候,悄悄地送给李登宇一部价值数千元的新款手机,他当场予以了严辞拒绝,并动员学生家长依法予以赔偿。近几年来,李登宇在办案过程中,拒绝当事人的请吃达百余次,拒收礼金和物品价值数万元。

   李登宇还“热衷”于做“份外”的事:他多次参加市、县及法院的演讲比赛,宣传和宣扬法院的先进人和事,多次获奖;他经常指导镇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作法律宣讲10余次,且经常利用巡回法庭开展法制宣传;他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参与“严打”斗争和协调处置突发事件中,总是率先在前,不讲条件,不谈报酬,踏踏实实做事。

     李登宇同志把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满腔热情和对法律的不懈探求融入到平凡的审判工作中,以其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高尚的法官人格魅力和精湛的司法业务水平,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真心真意的把深情与青春紧密奉献给了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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