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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机制问题

发布时间:2011-05-19  来源:中组部党建研究网

  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需要,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和提高干部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自1995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颁布以来,干部工作民主制度不断完善,中央及有关部委相继颁发和实施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文件,并在各地区、各部门得到了有效实施;干部工作民主内容得到丰富,干部工作民主范围得到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监督得到加强。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扩大干部工作民主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机制。

  一、完善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参与机制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参与对象既有领导干部,又有一般干部和群众,社会角色的不同和个体素质的差异,决定了他们参与干部工作的水平和程度不同。落实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必须建立完善扩大民主的参与机制。

  完善民意调查机制。众所周知,群众是领导干部的服务对象,对于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如何,最有发言权的是群众。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机制,可以有效带动群众间接参与干部工作,实现干部工作民主的政治参与。但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群众的评价意见却往往难以吸收进来。这不仅不利于干部工作民主的扩大,而且很大程度上妨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因此,我们应着力完善科学的民意调查机制,以此作为群众参与干部选拔工作的平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干部工作民主与民意调查的衔接,处理好两个基本问题:一是民意调查应对事不对人,调查事项要具体和经过专门科学设计;二是民意调查应分清责任,切实做到具体事项的民意调查结果,对应具体领导干部的实绩评价。

  完善信息公开和公平竞争机制。就干部工作的本质来说,没有公开就难有民主,没有公平竞争环境就难以保持长期的积极参与,干部工作民主的质量也就难以提升。要提高一般干部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需要建立两种机制。一是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在干部工作民主扩大过程中,要注意掌握好公开和保密的尺度,坚持该公开的公开,该保密的保密,既要公开有度,也要保密有度。不仅要公开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程序和拟任干部的基本情况,而且也要公开干部职数、职位空缺、班子结构要求等情况。二是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公平竞争是干部工作民主的重要前提,也是调动广大干部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关键所在。党委及组织部门应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遵守竞争规则,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方式,细化和明确竞争规则,促使广大干部在思想上有遵循,在行动上自觉遵守。

  完善初始提名权机制。初始提名是干部选任的基础环节,直接影响着选人用人的公信度。领导干部既是本单位选人用人的决策者,同时又是上级或同级党委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直接参与者,他们的意见分量重,从以往情况看,个别地方选任干部往往只要主要领导提名,就基本给组织考察和酝酿讨论定了调,组织考察按照主要领导的意图开展,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按照主要领导的意图统一思想,这容易导致初始提名权失范。因此,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着力完善领导干部的初始提名权机制,通过扩大民主,体现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建立以群众提名为基础,组织部门提名为主导,党委全委会提名为核心,个人提名为补充的初始提名权机制。

  二、健全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运行机制

  推荐、考察和任用是选人用人工作的三个关键环节,为了确保干部工作民主的有效实现,在对干部工作三个关键环节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后,还需要健全与之相配套的运行机制,做到依制周全,于事简便,使权力有效运行。

  健全推荐环节扩大民主的机制。干部工作中,推荐环节是基础。实施民主推荐,有利于增强干部工作的群众基础,有利于提高选人用人科学性,有利于提高干部工作的民主化。要确保民主推荐,就要健全推荐环节的相关机制。一是建立群众参与的科学界定机制。在确定推荐范围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分类处理。单位规模不同,推荐的范围和层次有别。二是健全防止拉票贿选行为的机制。一方面要态度鲜明地反对和制止拉票串票贿选行为,制定查处制度,强化查处措施,树立风清气正的民主环境。另一方面,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逐步完善“公开自荐”的方式,防止拉票行为。三是建立民主推荐结果的反馈机制。正常情况下,推荐结果的票数多少可以反映民意,但不能唯票是从,简单地以票取人。在民主推荐时,一方面要多做考察了解工作,多方面听取意见,辨别民意真伪。另一方面,要及时反馈民主推荐结果,这是消除群众对推荐结果公正性、真实性猜疑的直接有效方法。

  健全考察环节扩大民主的机制。干部工作中,考察环节是关键。科学考察干部,是准确识别干部的前提,是恰当任用干部的基础,是理性地对待干部的起点。在考察干部工作中扩大民主,是选拔任用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客观需要。确保考察干部环节中扩大民主,要健全三种机制。一是建立考察谈话对象的扩大机制。考察谈话的对象,除了《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单位领导、中层干部和所在处室干部等必谈对象之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的需要适当扩大选谈对象。二是创新民主测评评议的细化机制。包括明确领导干部岗位的职责规范、完善评价等级标准和完善评议要素三个方面。三是建立考察结果的审核机制。可以对考察环节配套建立审核机制,建立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信访、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审核组,采取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对考察结果及考察组成员进行审核,并形成考察干部环节中的固定工作机制。

  健全决策环节扩大民主的机制。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决策关口,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关键在于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以确保在干部选拔任用决策环节中扩大民主。一是明确酝酿环节的程序操作机制。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旦进入酝酿环节,也就可能形成难以公开透明的“暗箱”操作,这一阶段是民主难以公开体现的环节,也是易被群众所质疑的环节,尤为需要严格的程序机制来保障。二是推行管理环节的差额选拔机制。在任用决策干部环节中,可以实施推广差额上会的办法,给党委决策用人时提供更多选择的方案,这既是现代科学决策的要求,也是今后推动民主决策的努力方向。由于干部工作长期以来存在的能上不能下问题,致使如何处理落选干部是一个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难题。因此,现实可行的办法是与后备干部管理相结合,建立和推行与后备干部管理相配套的差额选拔机制。通过民主推荐和差额考察的上会人选,都是拟任职位比较合适的人选,但职位的限制和优中选优的原则不可避免地使一些优秀干部落选,可以将经差额考察确认确实比较好的落选者,明确列入后备队伍进行管理,从而在制度和机制上探寻和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新路径。

  三、强化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保障机制

  扩大干部工作民主,除了要完善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参与机制和运行机制之外,还需要坚实的保障机制作为后盾。具体而言,需要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干部工作民主失真问题的出现与存在,很大程度上与民主意识不强、民主素质不高、民主氛围不浓有着直接关系。一项民主制度再好,倘若没有高素质的组织者、参与者,没有高效率的机制保障,也难以发挥应有作用。为此,在扩大干部民主过程中,必须把加强民主意识教育、提高民主素质作为基础性的保障机制来抓。不断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的思想认识,引导他们把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放到社会主义建设和民主政治发展的高度去认识,放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政治体制发展的高度去思考,牢固树立干部工作依靠群众、立足于群众的观念,增强和强化干部工作的民主意识,自觉将落实、扩大民主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始终。同时,也要引导群众正确对待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选举的质量,民主制度和机制的效率都需要群众民主素质的支撑。在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中,要切实注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知情度,提高群众的民主意识,熟悉民主程序,表达民主意见,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真正参与到推荐、考察、监督和管理干部工作中去。

  建立分工责任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往往存在出现问题互相推诿,出现事故互相推脱,分工不清,责任不明等情况,这严重妨碍了干部工作民主的有效实现。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是干部工作扩大民主的客观需要。既要强化各级党委党管干部的职责,将推进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要求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和战略性的工作抓实抓好;也要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和选准用好干部作为考核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各成员的责任和权利,并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还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制度法规的检查与监督,落实好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

  建立信息综合甄别机制。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涉及到民主推荐、考察、决策、监督等环节,因各地情况不同,在干部工作中难免出现信息良莠不齐、真假难辨、主次混淆等现象。为此,在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实践中,要建立综合甄别机制,及时、有效和准确地反馈信息。不仅要完善民主推荐结果的分析机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或无视得票情况,还要健全民主考察的审查机制,全面、历史、公开、公正地评价干部,更要落实举报调查的核实机制,坚持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实”,积极组织调查力量,跟踪调查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调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的积极性。

  完善监督机制。扩大干部工作民主,需要落实两种监督:群众监督。群众监督不能流于形式,而是要落到实处,产生实效,注重关键环节、重点对象的监督,注重监督方式方法,注重监督过程和监督结果。对一把手的监督。在干部工作民主中,党政一把手在选人用人方面常常起着“主导”作用,很容易出现监督缺位与虚化现象,需要加强对地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组织部门作为干部推荐、考察、任用和监督工作的重点操作和运行部门,在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中处于十分重要和关键的位置,责任重大,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组织部门的保障作用发挥得如何,往往决定着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实际效果。要提高组工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营造良好的民主环境和民主氛围,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制度和民主机制。(作者为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副巡视员、湖南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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