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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4-09-30  来源:黄冈日报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有关要求,反“四风”、转作风、树新风,各地廉风劲吹民心爽,清风拂面正气扬,呈现出干事创业、跨越赶超的大好局面。值此喜迎建国65周年之际,市纪委监察局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致以崇高敬意和节日慰问!

 

    当前,正是我市抢抓机遇、推动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不负党委政府的重托,不负全市人民的期待,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要求。

 

    廉洁不廉洁,关键看过节。对于各级党员干部而言,节日怎么过,体现了素质高下、行为习惯和价值追求。宽是害,严是爱。国庆临近,市纪委监察局提醒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绷紧节日廉政弦,自觉执行八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接受社会监督。

 

    要绷紧节日廉政弦,克服麻痹思想。越是重大节日,越要教育提醒在先。十八大以来,节日防腐重锤劲敲,“逢节必令”已成为惯例,“逢节必查”已成常态。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对“节日病”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不松懈。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振精神、摆正心态,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真正把监督当作一种爱护,真心实意地接受监督,对自己严格要求,坚守廉洁自律底线,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要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明确要求,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节礼和购物卡;严禁收受各种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接受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驾和公车私用;严禁参与抹牌赌博等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相关单位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以节日纪念活动为名铺张浪费。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自觉抵制“四风”危害,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场合坚决不去,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要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一项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清醒人、局中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发现、早制止,抓早抓小抓深,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者,要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正纲纪、以儆效尤。

 

    为官从政需自律,节日交往当自爱。国庆长假是党员干部一次难得的休息放松机会。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用实际行动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过一个清廉、欢乐、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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