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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浠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09-29  来源:浠水县人大常委会

 

(2014年9月)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对照检查材料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思路和措施,现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   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参加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整改工作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切实解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四个回应”抓整改,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群众工作本领,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目标要求:通过集中整改,使党组班子及成员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更加牢固,联系群众和人大代表更加紧密,监督工作实效更加明显,党内组织生活更加严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人大法定职责,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推进全县民主法制建设贡献力量。
整改思路:坚持立行立改、立查立改原则,针对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分管工作抓起,以反对“四风”为聚焦点和突破口,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方针措施,切实转变人大党组和机关的工作作风。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以严格的标准、严厉的措施、严肃的纪律为机关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坚持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通过整改,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二、   整改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立行立改、立查立改,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进步的能力,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组成员必须带头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的纯洁性。(牵头领导:洪汉宽,责任单位:办公室,整改时限:长期)
(二)加强人大党组班子建设。
2、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家辅导学与集体研讨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相结合,通过加强学习和理论武装,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激励创新勇气,提高服务能力。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牵头领导:洪汉宽,责任单位:办公室,整改时限:长期)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牵头领导:徐菊莲,责任单位:办公室,整改时限:长期)
4、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人大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培养、使用、交流力度,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牵头领导:侯定华,责任单位:办公室,整改时限:长期)
(三)持之以恒反对“四风”
5、依法行使监督权,增强监督实效。坚持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的要求,在监督选题方面坚持少而精、精而准,坚持一抓到底,抓出实效。注重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将常委会会议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工作评议相结合,开展工作监督与依法人事任免相结合,听取审议报告与开展询问、质询相结合,审议意见交办与整改落实推进相结合,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增强人大工作的权威,提升人大工作的形象。(牵头领导:洪汉宽,责任单位:办公室和各工委,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6、强化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认真开展“领带驻连”、“三带三全”、“一线体验”等活动,进千家万户,到田间地头,广泛听取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要什么,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为人民谋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牵头领导:洪汉宽,责任单位:办公室和各工委,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7、提振精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振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做好人大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真正树立人大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观念,是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线”观念,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身心地做好人大工作。(牵头领导:洪汉宽,责任单位:办公室和各工委,整改时限:2014年9月底)
8、加大“文山会海”问题整治。严控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效,进一步压缩会议,各类会议能简就简;严格机关发文制度,控制数量,比上一年度精简25%以上。(牵头领导:侯定华,责任单位:办公室,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9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以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县上下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牵头领导:周国祥,责任单位:法工委,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10、加大对任命人员的跟踪监督。
整改措施:在人事任免上,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的沟通,主动听取和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保证党委人事意图的顺利实现,并通过开展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加大任后监督力度。(牵头领导:徐菊莲,责任单位:代工委,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11、加强对垂直部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事关民生、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垂直管理部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年度工作要点上予以重视,充实监督内容,提高监督实效。(牵头领导:洪汉宽,责任单位:办公室和各工委,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12、支持“两院”工作,创优司法环境。通过听取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和有关情况反映,发挥人大作用,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支持“两院”依法独立行使好审判权、检察权,在创优司法环境上有所作为。(牵头领导:周国祥,责任单位:法工委,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13、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坚持与时俱进,按照上级要求,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工作、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等各方面的工作制度,形成议事、决策、交办、督办、反馈机制,规范权力的运行,促进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牵头领导:洪汉宽,责任单位:办公室和各工委,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14、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提高建议办理质效。着力开展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积极组织代表参与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活动。切实加强代表联系活动,每年以代表组为单位开展定期联系代表活动,开通浠水人大网,建立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等三个信息群,畅通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党组成员每年督促不少于5件具体建议的解决落实,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牵头领导:洪汉宽,责任单位:办公室和各工委,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15、加强对乡镇人大的指导。关心乡镇人大建设,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开展活动,督促召开好法定的人民代表大会,有计划地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活动,适时总结、推广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促进全县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牵头领导:徐菊莲,责任单位:办公室和代工委,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16、严格机关制度管理。切实加强机关学习、考勤、办文、信访、财务管理、车辆管理、文印、安全管理等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牵头领导:侯定华,责任单位:办公室,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四)着力解决身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17、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突出问题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畜禽养殖污染、矿山开采等突出的环境保护问题,通过开展现场视察、专题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专项监督。(牵头领导:李守平、张昭,责任单位:环资委、农工委,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18、开展公路治超工作的询问、质询。对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不断改进监督方式,适时启动关于公路治超等工作的询问、质询,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牵头领导:侯定华,责任单位:财工委,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19、开展民生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城市建设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一些重大民生项目的监督,对一些重大投资项目,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牵头领导:李守平、张昭,责任单位:环资委、农工委,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五)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20、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的意见。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走访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到选区选民中听取意见,积极推行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牵头领导:洪汉宽,责任单位:办公室,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21损害群众利益涉法涉诉突出信访问题整治。强化宗旨意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针对群众的诉求,切实加大交办、督办力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牵头领导:周国祥,责任单位:法工委,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22、认真完成农村驻点和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按照县委的工作安排,坚持深入农村驻点乡镇、村,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帮助乡镇、村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开展企业帮扶工作,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牵头领导:洪汉宽,责任单位:办公室,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三、   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将整改工作列入人大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洪汉宽同志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坚持每项整改工作都由一名常委会领导担任责任领导,办公室、各工委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对应委室按照职能分工抓好落实,办公室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项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具体组织实施的委室,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任务和各项制度建设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要求、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画出路线图,制订时间表,一件一件抓落实。条件允许的立行立改,条件不成熟的创造条件整改,争取向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强化督办落实。县人大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任务件件得到落实。同时,根据市委督导组和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整改工作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每年年初研究制定一个年度作风建设、作风问题整改专项工作计划,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作风建设问题,年中召开一次以作风问题为主题的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年终召开一次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会议,对党组班子作风建设进行一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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