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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律己”自念“紧箍咒”(何婷)

发布时间:2015-08-20  来源:黄冈日报

        “严以律己”是立身之本、为政之基、成事之要。“严以律己”检验“严以修身”成效,又是“严以用权”的基本前提、重要基础、根本保证。在“严以律己”上要敢于自念“紧箍咒”,自觉做到在纪律规矩和道德面前不逾矩。

       念规矩“紧箍咒”。自觉做到严守纪律不出格,循规蹈矩不任性。用权守规矩,慎用权力,坚持依法用权、以德用权,自觉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滥用权力,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的“高压线”更是坚决不能碰,自觉把手中权力置于党内规矩的约束之下,守职尽责,确保行使权力不失范;干事守规矩,担负起该担负的责任,自觉遵守办事规程、行为准则,谋事、干事过程中坚持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坚持按规矩办事,反对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杜绝推诿扯皮、避重就轻,做到公私分明、不与民争利,才能为民干成事、创好业;交往守规矩,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明辨是非,抵御诱惑,坚守底线,不触红线,不断增强在交往中防腐拒变的免疫力。

       念慎微“紧箍咒”。“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在小节、小事上过不了关的人,也很难在大节、大事上过得硬。从被查处的腐败分子来看,几乎都是从“笑纳”一条烟、一瓶酒,“帮忙”签个字、批个条子等“小事”开始的,最终却一发不可收拾地滑向了罪恶的深渊。只有把慎微作为个人思想修养和行为规范的“紧箍咒”,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认真做好每件小事,把握好每个小节,才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积小善,不能成大德;不积小恶,不足以亡身。大错误都从小错误开始,自纠“小恶”,才不会犯“大恶”,自觉做到“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对一切腐蚀、诱惑保持高度警惕。勤为“小善”,小事连着大事,小事连着民心,解决好了群众的小事,才能赢得民心。勤为“小善”,就是要从关爱群众出发,善于从一件件小事、实事做起,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念敬畏“紧箍咒”。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意思是说,一个人如果失去敬畏之心,对党的事业缺少敬畏、对人民缺少敬畏、对法纪缺少敬畏,内心的“私”和“贪”便会滋生、有所抬头,甚至贪得无厌、无法无天,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害。纵观反面典型,他们在贯彻中央精神时“我的地盘儿,我做主”,对待群众诉求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用起手中权力时“始于私欲,终于私利”,遇到法纪约束时“不拘一格,另辟蹊径”……种种“唯我独尊”的恶劣表现,都是因为缺乏敬畏之心。心存敬畏,理想之舟才不会倾覆在欲望的深渊。对法律心存敬畏,主动维护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权威,坚持严明纪律,依法依规办事;对担当心存敬畏,时刻不忘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业绩;对百姓心存敬畏,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多干为民谋利、为民造福之事。(作者:浠水县关口镇人民政府 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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